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新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两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根据《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教人〔2015〕37号),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
计划的通知》(闽教师〔2020〕15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人数
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总人数为700名,我校名额为12名,其中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2名,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2名,光电信息学院2名,土木工程学院1名;通识教育学院公共体育专业1名;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行政管理1名,教务教学管理人员2名。
二、培养对象及形式
培养对象为学校管理干部和学科(专业)骨干教师,重点选派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闽台产业对接、自贸区建设所需相关专业教师倾斜。培养工作主要通过分类分批短期培训进行,培训时间两周,今年暂停赴台短期研修。
三、培养程序
1.报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及具体名额分配选派参训学员,填写《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2),负责人签字后于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1251318@qq.com,逾期视同放弃计划名额。
2.录取。各单位要根据学科要求和课程安排推荐人员,对报送的参训学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重报。符合条件人员由人事处进行公示上报各个培养中心审议。
3.报到。各培养项目的录取及培养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培养中心另行通知。按照相关通知,人事处配合参训学员办理赴台相关手续及报到工作。
4.参训。学员报到后,应按照各培养中心要求,认真参加集中培训,提交学习总结,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参训学员经培养中心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监制的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教育厅向学员派出学校通报,并调减参训名额。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合理分配名额,安排参训学员工作,确保学员能够集中精力学习,要加大学习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支持参训学员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校本研修、建立教师工作坊,提升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培养经费补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事项的通知》(闽教人〔2015〕94号)规定执行,以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省级补助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联系人:吴秀清,电话:0595-86658630。
附件:1.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安排表
2.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