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
(二)具有连续多年的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经历,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情况,对本专业建设和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一般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选聘要求
(一)每个专业设1名专业负责人。个别专业因实行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或本专业内没有适合的高职称人选或拟设的专业负责人临近65周岁的,可以增设1名第二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兼任。
(二)专业负责人聘期为3年(2019-2021年)。新增设的专业,在首次招生年度可按照本办法选聘专业负责人。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或学院对照专业负责人的选聘条件推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送教务部。
(二)学校审定。教务部根据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会同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专业负责人名单,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2019年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闽南科技学院专业负责人申报表/续聘表》《闽南科技学院各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2)(各一式1份)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c@mku.edu.cn,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明德楼2楼教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0595-86654341。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专业负责人申报表/续聘表
2.闽南科技学院各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汇总表